【用人单位】 | 山东温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济阳县崔塞镇青宁工业园8号 | 【联系人】 | 陈经理 | ||
【项目名称】 | 山东温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
公示信息类别 | 评价检测 ☑ 日常检测 £ | ||||
【项目简介】受山东温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根据项目工程内容分析,本次检测范围为山东温声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及公辅设施。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 | 马宏禹 甄久志 张宁 张杰 | ||||
【现场调查人员】 | 马宏禹 甄久志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5.18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经理 | ||
【采样、检测人员】 | 马宏禹 甄久志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2.5.23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经理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1)噪声 本次对岗位工种个体接触噪声强度进行了测量分析,所有岗位工种8h等效声级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通过现场检测发现该项目工人为定点作业,作业人员应注意个体防护。 (2)化学毒物 对该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存在或产生的其他粉尘、二月桂酸二丁基锡、氧化铜等化学物质浓度进行了检测,化学毒物及检测点检测结果全部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限值。 (3)高温 本次共对岗位工种接触高温进行了测量分析,其分析结果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4)工频电场 本次对工作地点的工频电场进行了测量分析,其分析结果均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措施建议】 | |||||
(1)加强生产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检修及维护,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运行。 (2)该项目在按照要求发放的基础上,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的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人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0〕第5号)的要求,定期委托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逐步完善职业病危害检测档案内容、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及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档案内容。 (4)严格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体检,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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