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 | ||||
【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新矿路2号。 | 【联系人】 | 王云江 | ||
【项目名称】 |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公示信息类别 | 定期检测 þ 日常检测 £ | ||||
【项目简介】受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的委托,对其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根据项目工程内容分析,本次检测范围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众泰电厂燃烧部、运营部、检修部。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 | |||||
【现场调查人员】 | 马宏禹 房坤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11.9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云江 | ||
【采样、检测人员】 | 马宏禹 王恩凯 房坤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2.11.12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云江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本次对7个接触呼尘的岗位及17个接触呼尘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其他粉尘的岗位及1个接触其他粉尘的工作地点,2个接触游离的二氧化硅的工作地点,4个接触氮氧化物(二氧化氮)的工作地点,4个接触一氧化碳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肼的工作地点及1个接触肼的岗位,1个接触氨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氢氧化钠,1个接触氯气,1个接触硫酸的工作地点,3个接触二氧化硫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盐酸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二氧化氯的工作地点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限值。 (2)物理因素测量结果汇总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本次对,10个接触工频电场工作地点,8个高温工作地点,16个接触噪声岗位及68个接触噪声工作地点其中37个工作地点噪声强度超标,其余测量结果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限值。 | |||||
【评价结论与措施建议】 | |||||
(1)优选低噪声设备,产生噪声相对较高的燃烧部碎煤机、振动筛、运行部皮带间、氧化风机房、循环浆液泵房、氨水罐区、卸氨泵区、锅炉区域、供热站、阀气换热器、2#汽轮机舱、2#给水泵、2#机内冷水箱泵、凝结水泵、汽水转换器、除氧气层、2#机励磁装置窑、电除尘器等区域应单独布置,并应设置有减振和隔声措施,增加工人班次和人数,缩短劳动者日常作业时间,从而相对减少接触噪声的时间; (2)现场调查时发现运行部灰库前有一定的积尘,建议及时清扫作业场所地面及作业平台的积尘,以减少二次扬尘;易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应设置除尘集尘的防护设施,及时有效的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劳动者作息时间,减少工人停留接触时间,作业过程中严格按要求正确佩戴防尘口罩,从而降低粉尘对工人的影响。 (3)运行部除盐水加药间需增加喷淋式洗眼器,定期对喷淋洗眼器做好检查和维护,作业时佩戴好耐酸防护手套,保证作业安全。 (4)建议该项目在按照要求发放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厂区作业劳动者配戴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和培训,督促其按要求自觉、正确使用各种个人防护用品,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5)加强生产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检修及维护,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运行。 (6)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0〕第5号)的要求,定期委托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逐步完善职业病危害检测档案内容、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及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档案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