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11 14:40:24 访问次数:132
【用人单位】 |
山东飞洋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龙山工业园潘王路24198号 |
【联系人】 |
戴经理 |
||
【项目名称】 |
山东飞洋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
公示信息类别 |
定期检测þ 日常检测¨ |
||||
受山东飞洋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根据项目工程内容分析,本次检测范围为山东飞洋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及公辅设施。 |
|||||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 |
|
||||
【现场调查人员】 |
甄久志/房坤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3.19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戴经理 |
||
【采样、检测人员】 |
赵鹏程/房坤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3.3.23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戴经理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本次对7个接触总尘的岗位及7个接触总尘工作地点;3个接触一氧化碳的岗位及3个接触一氧化碳的工作地点;3个接触二氧化氮的岗位及3个接触二氧化氮的工作地点;3个接触臭氧的工作地点;3个接触锰及其化合物的岗位及3个接触锰及其化合物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甲醛的岗位及1个接触甲醛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苯的岗位及1个接触苯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甲苯的岗位及1个接触甲苯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二甲苯的岗位及1个接触二甲苯的工作地点进行了检测,检测点检测结果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限值。 (2)物理因素测量结果汇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本次对9个接触噪声岗位及12个接触噪声工作地点;3个接触紫外辐射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工频电场的工作地点进行了测量,其测量结果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限值。 |
|||||
【评价结论与措施建议】 |
|||||
(1)定期对焊烟净化器、除尘器进行检修清理,增加其吸风量,保证其收尘效果; (2)及时清扫地面积尘,避免二次扬尘; (3)加强生产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检修及维护,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运行。 (4)喷漆工在工作过程中应佩戴防毒口罩,并注意更换频率,以保证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5)该项目在按照要求发放的基础上,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的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人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6)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0〕第5号)的要求,定期委托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逐步完善职业病危害检测档案内容、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及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档案内容。 (7)严格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体检,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