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19 15:50:52 访问次数:69
【用人单位】 |
山东通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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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经济开发区特色装备制造工业园 |
【联系人】 |
辛汶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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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山东通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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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类别 |
定期检测 þ 日常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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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受山东通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委托(见附件2),对其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根据项目工程内容分析,本次检测范围为山东通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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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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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甄久志 许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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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3.4.21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辛汶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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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赵鹏程 王恩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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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23.4.24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辛汶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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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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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本次对1个接触电焊烟尘的工作地点及1个接触电焊烟尘的工作岗位;6个接触其他粉尘的工作地点及3个接触其他粉尘的工作岗位;1个接触砂轮磨尘的工作地点及1个接触砂轮磨尘的工作岗位;2个接触氮氧化物(二氧化氮)的工作地点;2个接触臭氧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锰及其化合物的工作地点及1个接触锰及其化合物的工作岗位;1个接触铬及其化合物的工作地点及1个接触铬及其化合物的工作岗位;1个接触镍及其化合物的工作地点及1个接触镍及其化合物的工作岗位;1个接触丁醇的工作地点及1个接触丁醇的工作岗位;1个接触二甲苯的工作地点及1个接触二甲苯的工作岗位;1个接触氟化氢的工作地点;2个接触一氧化碳的工作地点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限值。 (2)物理因素测量结果汇总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本次对13个接触噪声的工作地点及5个接触噪声工作岗位;1个接触高温工作地点;1个接触工频电场的工作地点;1个接触紫外辐射的工作地点进行了测量,其测量结果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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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措施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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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生产设备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检修及维护,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正常有效运行。 (2)建议该项目在按照要求发放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厂区作业劳动者配戴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和培训,督促其按要求自觉、正确使用各种个人防护用品,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2020〕第5号)的要求,定期委托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逐步完善职业病危害检测档案内容、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及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档案内容。 (4)严格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体检,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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